何某某,男,1985年出生,户籍江苏宿迁市,2013年,29岁的他只身一人,远离家乡来到开封市工作,并在此结实了中牟县狼城岗镇的一名同龄女性,不久便陷入爱河,进入了婚姻的殿堂,并于2014年喜得一子。或许是新婚的快乐让他陷入了甜蜜的思绪,也或许是幼子的降临让他正感受家庭的幸福,在恍惚之间,灾难便降临了,2014年初,何某某驾驶着不久前购买的无证两轮摩托车从开封市某工地正赶往归家的路途,不慎与一小型轿车相撞,顿时便被轿车巨大的力量撞飞出十几米,头破血流,昏死过去。事故发生后,何某某被送往开封市中心医院抢救,在昏迷了十几天后终于苏醒。然而,来不及高兴,便又听到了噩耗,交警部门经勘测现场以及对双方当事人和在场证人的调查,认定何某某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未停车瞭望,未让右方来车先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法实施条例,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这就意味着数万元的医药费以及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费等各项损失几乎全由何某某自己承担。想到家中娇妻幼子全依赖自己的收入过活,自己因此事故预计一年都不能工作,何某某陷入了绝望。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在何某某绝望之际,恰巧碰上了光法律所来中心医院普法宣传的律师,何某某像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将事发前因后果一一向律师道明,希望能通过律师的帮助来改变已认定的责任。光法律师通过对现场勘测图的研究以及何某某的表述,都并未发现对方车辆有违法之处,责任的认定似乎合情合理。何某某再次陷入了绝望,他说:“唉,我就一眨眼的工夫,就发生了这般后果,下半辈子该怎么过啊?”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看似无心的一句哀怨,却被光法律师听出了端倪,经仔细询问之下,光法律师得出结论,对方车辆虽有优先通行权,但存在严重的超速行为,而且正是其超速行为直接导致了车祸的发生和何某某的严重伤情。在经反复揣摩确认这一推算后,光法律师当天便代理何某某一案将复核申请递交至交警支队,并申请对对方车辆进行车痕鉴定和车速鉴定,经上级交警部门重新调查及鉴定,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事故发生时,对方车辆车速达到了近100km/h,存在严重的超速行为,且基本没有刹车痕迹,也就是说,在何某某到达事发路口时,对方还在50米之外,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发生碰撞,也不可能造成如此重的伤势。事实得以澄清,事故责任也随机被交警支队重新认定为何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对方负事故次要责任。
这一责任的变更为何某某争取到了巨额的赔偿,对方交强险12万基本全部予以赔付,商业险也为何某某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用,何某某如释重负,真诚的对光法律师说:多亏了你们,你们是最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