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一:“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以下情形例外:
1、对于发生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部门和组织的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风险二:“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由于“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所以并没有获得法律上认可的所有权。没有所有权,就不能处分房屋,不能向非本集体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自己使用该房屋。
风险三:政策变动
购买了在建的小产权房的时候,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遇到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会被拆除。由于小产权房的合同是无效的,所以遇到政策的施行,可能你既拿不回房款,又不能取得房屋。
买房之后遇到国家征收土地,由于乡政府或村委发的产权证国家是不予认可的,所以购房者得不到国家征地补偿。
风险四:质量难以保证
小产权房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失,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开发的单位可能连资质都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虽说”小产权房”相对普通的商品房来说价格较为便宜,但是在购买的同时需要注意防范危险,以免到时候房财两空。